社会治理内涵的丰富创新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社会管理”改为“社会治理”,并将其上升到国家治理的层面,提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强调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至此,“社会治理”在政策文本中首次出现。这一理念的更新,体现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和政府不断结合实践开拓创新,丰富和发展执政理念和方式的探索过程,是在全局与本土的综合考察下做出的制度安排,展现出了推进力量与规范力量并行、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现实”问题与“目标”问题共思量的鲜明特点。随后,政府出台一系列文件从宏观制度安排向微观机制建设转型,进一步强调提高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重视顶层设计和基层治理,以民生为导向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2018年党的十九大不仅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对“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做出新的部署。国家进一步关注社会力量在治理格局中的重要性,并试图探索制度创新,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治理过程,培育社会主体的参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