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神创造了世界。在这里,他把《旧约·创世纪》中的说法和柏拉图在《蒂迈欧篇》中提出的创世说融通起来,提出是独一无二的神创造了独一无二的世界,值得注意的是,他并没有把世界的物质性基质的形成归因于上帝,上帝只是在凭借“逻各斯”的力量赋予这个世界以秩序的意义上创造了世界,与犹太宗教相比,这一思想显然更接近柏拉图的思想。
第三,人与神的关系。既然神是一种绝对没有任何属性的存在,那么人是如何认识他并与之发生关系呢,这是神学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难题。斐洛认为,人只能通过神秘的体验去关照神,靠近神,这是一种心灵的体验。他举例说,不能说圣徒看到了上帝,只能说上帝被圣徒看到了。因此,对神的认识不是凭借理性,而是凭借直觉和启示达到的。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柏拉图在“洞穴比喻”中的心灵关照本体的影子。的确,柏拉图的理念论对斐洛影响至深。如果说柏拉图的理念论有了与神接近的潜质的话,那么斐洛则把二者的距离大大拉近了,毫无含糊地把理念解释为神的思想,第一次提出理念就是神,从而把客观的理念改造为主观的神,以适应犹太教的需要。这一新的发展后来被新柏拉图主义和基督教教父哲学继承下来。与此同时,希腊哲学,尤其是斯多噶学派中对“逻各斯”的解释也对斐洛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提出,“逻各斯”是上帝创造世界之前就已存在于心灵中的模型,是内在于神的,是神与人的中介,是赋予自然的规律,是人及其社会必须遵守的。这种思想同样也对基督教哲学发生了巨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