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西尼玛?是你吗?我看着手机号码挺熟悉的。你来学校后门帮我搬东西啊。是,我想住在那里。”
也活该我时来运转,这个招租消息竟然招来了那个把我损了一鼻子灰的班花——打电话的这个女生就是李明珠。我接了电话,立即心花怒放,赶紧坐公交车过去,打的把她接回来。一见面,我就问她:“为什么?”
她歪着头,眉微微皱着,边把睡袋往包里装边说:“安全。”
就这样,我俩从此开始了幸福的“同居”生活。虽然她给我规定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严禁我进入公共领域以外的任何地方,特别是她的闺房,但我还是幸福得要死。毕竟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嘛;毕竟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嘛。只要她在我眼皮底下晃着,我就不信铁树开不了花,我就不信天天“推窗”,“蝶”会不“飞来”。但好景不长,央金拉姆一听说李明珠搬来了,嘴唇都快咬出血了,闹腾着也要搬来。我啥话也不说,看着她乐。她的旅行社在城南,还经常带队外出,免费住在社里不方便吗,搬这么远干什么?果然,闹腾了两次,她不说搬来的话了,只是来得很勤。往常也就是一个月来一次,给我带点吃的喝的,帮我收拾收拾房间。我和李明珠“同居”之后,她几乎每周都来,后面还总是跟着个尾巴杨帅。央金拉姆的芳驾只要一光临兰花苑,就不失时机地故意在李明珠和杨帅面前说起我们俩小时候怎么怎么玩,一直说得李明珠脸色发青、杨帅双唇发白还不住口。之后她再来,李明珠就躲在画室不出来,可杨帅还是一副不死心的样子。央金拉姆外出的时间多,没办法,干脆动员杨帅从摄影家俱乐部搬出来,住进了兰花苑——她的用意还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