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名人并不全是因为嘴而出名的,但名人一般都很会利用自己的嘴的。
§榴莲难忘
马来西亚请我去是出于文学的原因,我心里却另有一个更强烈的愿望,尝一尝榴莲。这个东西名气太大了,堪称“臭名昭著”。因有奇臭,而又奇香,又臭又香,名声响亮。凡吃过的人终生难忘,都对它大讲特讲,这种奇怪的东西,奇怪的味道,别人越讲得多你听着越玄,就越想亲眼一见,亲口一尝。马来西亚正好是榴莲的故乡,不愁闻不到这种臭和吃不到这种香了。
刚到吉隆坡的前几天,日程安排紧张,没有自己活动的时间,只有到处留意,却不见榴莲的影子。几乎每次餐后都有水果,宾馆的自助餐水果种类更多,唯独没有榴莲。我只好向当地人打听榴莲哪去了?他们又向我大吹此果,并称它为“果王”……我对封号不感兴趣,如今到处都盛行称王称霸,就我所知道的“果王”、“果后”已有好几个,如:芒果、荔枝等。榴莲既然也称“果王”,为什么不进宾馆?不登大雅之堂?他们解释说政府有规定,任何人不得将榴莲带入宾馆、机场、车站、码头、饭店等一切公共场所。因其臭熏天,别人无法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