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习孔)
30 方腊起义
方腊,青溪(今浙江省淳安县)人,北宋末年的农民起义领袖。宣和二年(1120)冬,他在睦州(今浙江省建德市)利用明教,动员、组织群众,领导农民起义。明教是一种民间宗教,北宋时,在我国东南一带流行。教徒崇拜光明之神,提倡素食、戒酒,讲究团结互助,主张平等。这些信条,反映了农民刻苦朴素的精神和反抗压迫、要求平等的意志。
起义开始时,方腊向一千多个贫困不堪的农民,无情地揭露了北宋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腐朽无能,号召农民武装起来,进行斗争。他的讲话,激发了受尽剥削压迫的农民群众的强烈的阶级仇恨。
起义爆发后,方腊自号“圣公”,建年号为“永乐”。起义军砍伐了大量毛竹,削尖了作为武器;在一两个月的时间里,连破青溪、睦州、杭州等地。警报传至开封,北宋政府非常惊惶。宋徽宗命令童贯等统率十五万大军,前往镇压。
第二年(1121)春,起义军又连续攻占婺(wù)州(今浙江省金华市)、衢州(今浙江省衢州市)、处州(今浙江省丽水市)等地。童贯到东南后,采取软硬兼施的办法:一面下令把办理“花石纲”的“苏杭应奉局”撤销,并且请求宋徽宗把主办“花石纲”的朱勔父子免职,以缓和人民的斗争情绪;一面迅速调集军队,水陆并进,向起义军大举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