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取名自医学辞典——病毒——它们其实是程序,只是常常模仿(有着怪异的精确性)它们的有机亲戚。有些无害,不过是开玩笑,设计来吓唬或消遣计算机操作者,方式是让视频显示器出现意料之外的信息或画面。其他的就恶毒多了,根本就是恶意的毁灭程序。
在大部分的案例里,目的是为了钱;它们是武器,被高明的罪犯拿来当工具,勒索那些如今完全依赖计算机系统的银行与商业组织。一旦受到警告,除非他们把数百万元汇进某个不知名账号,否则他们的数据库会在特定时刻自动清光。大部分的受害者不愿冒任何可能万劫不复的危险,他们默默付钱,通常(为了避免公众甚至私下的尴尬)他们也不会通知警方。
这种可以理解的隐秘需求,让那些网络土匪很轻易地进行电子抢劫,就算被逮到了,司法体系也不知道该拿这种新奇罪行怎么办,只能略施薄惩——而且,毕竟他们也没有真正伤害什么人,不是吗?事实上,当他们服完短暂的刑期后,依照“做贼的最会捉贼”定律,受害人还会默默雇用这些歹徒。
这种计算机罪犯纯粹出于贪念,他们当然不愿意摧毁他们吸血的对象。理智的寄生虫是不会杀死寄主的。但还有更危险的社会公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