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内情?”
“那田喜来原是前朝疍民之后,以船为家,不得上岸。他年轻时下海捕捞,意外得一金色珍珠。因朝中律法规定,只要能献异宝者,就可免除谋反外一切罪过。所以这田喜来便想将珍珠送与朝廷,换一个能上岸的庶民身份。谁知,谁知当时的县令见财起义,将这珍珠眛下,交由宗亲……”
“你胡说!”谢应台恼怒的打断他道,“要献珍珠的,明明是个于姓商人,什么时候跟那县令有关了?”
郑司务毫无惧色,“谢大人说得没错,要送珍珠的,确实是于姓商人。可那县令,也是姓余。他本是商人之子,后为谋取功名,被余姓商人过继给中了秀才的族人为子。所以得到珍珠后,就送了亲父,由他出面献给朝廷,好换一个锦绣前程。”
谢应台道,“那此事怎么没见刑部记载?”
刑部尚书洪大人轻咳一声,“谢大人您忘了吧,刑部只管与民有关的案子,这些与官员有关的卷宗,可历来是大理寺和都察院的事。”
他说得无辜,可那一脸的幸灾乐祸,却是怎么也掩饰不住。
让你偷偷摸摸越权办事,活该!